1、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心的全面发展规划、科研和学术中长期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确保中心规范管理。
2、负责落实省社科联和教育厅以及学校的相关科研管理办法、规定和精神,并及时汇报工作。
3、召集中心学术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中心科学研究方向与任务,审定中心研究团队的科学研究方向和任务。
4、召集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推荐省社科联基地项目,研究决定省教育厅旅游研究课题指南,组织发布、申报和鉴定结题。
5、规划并实施中心学术年会等重要学术交流活动,主持中心论文集辑出版、协调乐山师范学院学报遗产旅游研究专栏等学术交流平台建设。
6、组织专家组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和完成服务社会经济的重大项目。
7、负责按照乐山师范学院人事聘任和管理制度办法开展中心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副主任人员推荐提名,供学校聘任参考。
8、负责中心财务、国有资产、档案与网络等管理以及安全稳定工作。
9、负责中心的对外交流、与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的工作协调、中心人员进修培训安排。
10、负责组织人员完成省社科联和教育厅以及学校委托完成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二零二二年五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