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选聘及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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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助理研究员选聘及管理办法


为鼓励我校学生参加科研工作,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参与科研工作兴趣,根据我校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聘办法:

1、选聘对象:对文旅研究工作感兴趣,具有旅游、营销、美术、文化等知识背景的学生。

2、聘任期限:1-2年,实行进退流动制。

3、选聘人数:3-5人,视应聘者数量和质量而定。

4、工作职责:收集信息、处理文件、网站维护、参加课题调研等。

5、待遇:300元/月的助研补贴,优秀助研年终奖励500元。

6、选聘日期:每年3月份。

7、选聘考核:由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学术委员会考评结果定。

  

二、管理办法:

1、指导学生申报国家/省级/校级创新项目,参加教师和旅研中心的项目。

2、聘用期间的相关研究成果归学生本人和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所有。

3、注意保密旅研中心的相关工作,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上传网络或传给无关人员。

4、爱护旅研中心办公室、实验室、资料室等场所卫生,爱护各项设施。

5、助理研究员每季度做一次工作汇报,年终评选一名优秀助理研究员。

  6、本办法由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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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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